基金名稱 第一金彭博美國10年期以上金融債券指數ETF基金
基金公司第一金投信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9日基金經理人王心妤
基金規模7.23億元(台幣) (2024/09/30)成立時規模3.08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ETF保管銀行中國信託銀行
計價幣別 台幣 定時定額N/A
手續費(%)1.0000贖回費(%)最高不得超過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1%
最高管理年費(%)0.2000保管費(%)0.1500
主要投資區域美國 風險報酬等級 RR2
投資區域美國,全球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75970725 配息頻率季配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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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一)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發行、承銷或註冊掛牌之政府公債、普通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金融債券。 (二)外國有價證券為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發行、承銷或註冊掛牌,符合金管會所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以上之政府公債、普通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金融債券及符合美國Rule144A規定之債券。前述之債券不含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及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 (三)經理公司係採用指數化策略,本基金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盡可能追?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操作目標。為達成前述操作目標,本基金自上櫃日起,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債券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同時考量基金操作及資金調度需要,本基金得投資於其他與標的指數相關之國內外政府公債、普通公司債、金融債券及債券期貨交易之契約等,使基金投資組合整體曝險盡可能貼近基金淨資產規模之100%,以達到控制追蹤誤差及追蹤差異值之目的。前述投資比重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從其規定。
銷售機構第一金(原:一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此類型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此類型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高收益債券基金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高收益債券基金適合尋求投資固定收益之潛在收益且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
註8: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且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註9: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